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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

[2015-01-17]

检视“十二五”·展望“十三五”:

以《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为例(中)

旅游业发展规划

一、科学部署旅游发展格局

全面构建协调发展、重点突出旅游生产力布局,实现“2456”的总体发展空间格局,即:“两心、四廊道、五区、六环线”,着力打造藏中国际旅游目的地、藏东“三江”流域精品旅游区、藏西特色旅游大区。

两个旅游中心城市。大力建设拉萨历史文化旅游中心城市、林芝八一镇森林生态旅游中心城市。

四条旅游文化廊道。大力建设茶马古道、唐蕃古道、新藏和中尼、中印旅游文化廊道,一是依托G318G214国道,联合川、滇两省,形成“茶马古道”旅游文化廊道;二是依托G317国道(那曲—昌都)和G214国道(昌都—玉树—西宁段),形成“唐蕃古道”旅游文化廊道;三是依托新藏公路,连通西藏和新疆,形成“新藏”旅游文化廊道;四是依托拉(萨)亚(东)公路,经亚东口岸,连通印度,依托中尼公路,经吉隆口岸、樟木口岸,连通尼泊尔,形成“中尼、中印旅游文化廊道。

旅游文化廊道规划图

旅游文化廊道规划图

五个旅游产品聚集区。构建五个精品旅游景区为中心的特色旅游产品聚集区,即:拉萨、日喀则、山南历史文化旅游区,林芝森林生态旅游区,昌都香格里拉旅游区,阿里神山圣湖古格遗迹旅游区,那曲羌塘草原生态旅游区。

 旅游产品聚集区规划图

旅游产品聚集区规划图

六条旅游精品环线。全力建设“东西南北”六条旅游环线:

一是“东环线”,即:“拉萨—达孜—墨竹工卡—米拉山口—巴松措—林芝—米林—朗县—加查—曲松—桑日—泽当—扎囊—贡嘎—拉萨”;

二是“东大环线”为“拉萨—林周—当雄—那曲—巴青—索县—丁青—昌都—八宿—波密、排龙—林芝—工布江达—墨竹工卡—达孜—拉萨”;

三是“西环线”,即:“拉萨—曲水—浪卡子—江孜—白朗—日喀则—仁布—尼木—曲水—堆龙德庆—拉萨”;

四是“西大环线”为“拉萨—曲水—尼木—日喀则—拉孜—萨嘎—普兰神山圣湖—扎达—噶尔—日土—改则—尼玛—申扎—安多—当雄—林周—拉萨”;

五是“南环线”,即:“拉萨—墨竹工卡—桑日—泽当—琼结—扎囊—贡嘎—曲水—堆龙德庆—拉萨”;

六是“北环线”,即:“拉萨—林周—当雄—羊八井—拉萨”。

旅游精品环线规划图

旅游精品环线规划图

二、   统筹构建旅游产品体系

大力发展以“世界屋脊·神奇西藏”为主题的文化生态旅游产品,加快发展文化体验产品、规范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产品,深入发展冬季旅游产品、稳步发展休闲度假产品、积极发展专项旅游产品、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产品、鼓励发展红色旅游产品,构建“高、精、特”旅游产品体系。

(一)大力发展文化生态旅游产品

大力发展两大品牌产品。发展以“世界屋脊·神奇西藏”为主题的两大品牌旅游产品,一是以高原生态旅游为主题的品牌产品;二是以藏文化旅游为主题的品牌产品。

加快发展文化体验产品。加快发展以拉萨市文化体验游、山南地区藏文化探源游、日喀则地区中尼印文化交流游、昌都地区民族艺术探赏游等特色文化体验产品。

规范发展森林生态观光产品。优化大众森林生态观光产品结构,围绕各景区产品的生态特色,按照国际一流水平实施科学建设、规范管理,重点提升珠峰景区、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巴松措景区、然乌湖景区等产品品质。

(二)深入发展专项旅游产品

深入发展冬季旅游产品。深入发展林芝冬季旅游产品,以雅鲁藏布大峡谷深度游、巴松措-布如沟温泉休闲游为核心,持续发展珠穆朗玛峰冬季之旅、羊八井温泉之旅、拉萨藏历新年体验之旅、山南藏文明发现之旅等冬季旅游产品。

稳步发展休闲度假产品。稳步发展林芝森林生态度假、昌都养生休闲度假、山南休闲度假等产品,协调发展拉萨、林芝、日喀则的温泉休闲度假产品。

积极发展专项旅游产品。结合生态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的可持续建设,专业发展登山探险、峡谷漂流、户外运动、科考旅游、观鸟旅游、汽车越野等专项旅游产品,稳步提升西藏专项旅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扶持发展乡村旅游产品依托景区景点、旅游交通节点、旅游城镇与新农村建设,围绕旅游精品旅游环线的建设,着力推进休闲农牧业旅游产品建设。

鼓励发展红色旅游产品。提升发展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山南烈士陵园、拉萨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日喀则江孜县宗山抗英遗址三大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管理服务水准的西藏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红色旅游精品线。

三、   强化产业要素体系建设

(一)旅游交通

加快完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依托“十二五”期间国家新增及原有各等级公路、铁路、民航交通体系,包括6个民用航空机场:拉萨贡嘎国际机场、林芝米林机场、日喀则机场、昌都邦达机场、阿里昆莎机场、那曲机场,积极推进航空和旅游支线线路的发展。持续完善10大对外旅游公路廊道。

旅游航空港与对外公路廊道规划图

旅游航空港与对外公路廊道规划图

完善公路网络,培育客运企业。持续完善旅游景区之间、旅游城镇之间的公路黑色化建设;加快重点景区与周边景区之间的道路建设;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协调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公司开通旅游中心城市至重点旅游区的旅游班车。

延伸铁路线路,提升客运能力。加快建设“拉萨—日喀则”铁路,争取开工建设 “拉萨—林芝段”高速铁路项目;争取尽早开通“北京—拉萨”旅游列车等专项铁路旅游产品。

增加机场布点,优化航线结构。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基地、航空起降点选址和建设工作,加快研究论证波密支线旅游(通勤)机场、普兰神山圣湖支线旅游(通勤)机场、定日珠峰支线旅游(通勤)机场、芒康支线旅游(通勤)机场等支线旅游机场建设。

完善旅游交通服务功能在旅游交通干线沿线,布置层次合理、规模适当的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餐饮、汽车旅馆、自驾车营地、旅游厕所等配套服务设施,拓展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提高旅游交通的通达性和舒适性。

(二)旅游景区

全力提升核心景区建设品质。集中力量完善核心景区的景观环境、接待服务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等建设品质,全力提高景区经营管理与服务建设水平。到“十二五”末,创建3-45A级旅游景区,12-154A级旅游景区。

着力创新重点景区经营模式。创新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化、现代化国家公园经营模式,成立“珠穆朗玛”、“雅鲁藏布大峡谷”、“纳木措”、“阿里神山圣湖”四大国家公园景区;积极探索那曲地区建立“藏北国家野生动物园”的创新经营模式;阿里扎达土林、古格王国古城遗址群统筹协调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遗产旅游开发,努力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持续优化目的地景区综合接待能力。持续优化珠穆朗玛景区、纳木措、雅鲁藏布大峡谷、鲁朗林海、阿里神山圣湖等目的地景区的综合接待能力,科学开发符合景区特色的住宿、餐饮、购物等接待服务设施,保障旅游淡旺季具有相对均衡的综合接待服务能力。

推动提高新兴景区品牌形象知名度。推动主要新兴景区管理经营机构积极进行品牌形象宣传,如甲玛沟松赞干布故里文化旅游区、雅砻藏源文化体验旅游区、江孜古城景区、然乌湖-来谷冰川旅游区、芒康文化休闲旅游区、藏北国家野生动物园、札达古格-土林景区等,树立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景区形象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有序发展休闲度假旅游景区。依托温泉、湖泊、森林等自然资源,结合藏医藏药资源,有序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景区,以及具备度假功能的文化旅游景区。

(三)旅行社

创新旅行社经营发展模式。依据西藏旅游业发展特点,持续推动西藏旅行社行业进行经营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运作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旅行社诚信榜,对旅行社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优化旅行社行业结构体系推进大型旅行社改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积极推行旅行社集团经营与网络经营战略,全面施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办法,培育若干以旅行社为主体、开展跨国经营的旅行社企业联合体;到2015年争取旅行社等旅游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达到200家以上,其中大型旅行社集团公司3家以上,甲级旅行社30家以上。

提高旅行社服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自治区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全面推行旅行社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机制,完善旅行社市场准入机制、竞争机制,逐步健全市场服务规范、效益良好的旅行社发展体系。

(四)旅游饭店

优化旅游饭店结构到2015年达到15万张床位,其中星级饭店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市场需求,鼓励在主要旅游接待城市(拉萨市、日喀则市、泽当镇、八一镇、昌都镇、狮泉河镇、普兰镇)和重点景区建设三星级以上宾馆。

发展多样化住宿设施在旅游中心城市和重点旅游目的地,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三星级以上会展商务型、文化主题型、时尚度假型和温泉及藏医药保健疗养型等主题酒店,促进旅游住宿设施品牌化发展;鼓励休闲度假型旅游景区建设家庭旅馆、乡村客栈、旅游宿营地;引导在主要交通干线沿途合理建设汽车旅馆、旅游宿营地

提升旅游饭店整体素质提升星级饭店(宾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强化“绿色饭店”建设,制定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旅游饭店(宾馆)服务与管理标准。

(五)旅游餐饮

突出文化内涵和经营特色充分发挥西藏饮食文化丰富、饮食习俗独特的多民族饮食资源优势,开展特色经营,开发名品精品,进一步丰富菜系、菜品及各类小吃,传承民族传统饮食文化。

加快旅游餐饮品牌化建设。培养一批本地名厨,创新一批特色名菜,增强西藏旅游餐饮业的品牌效应。

充分发挥社会餐饮功能各旅游中心城市餐饮应以中国传统餐饮体系为基础,推出西藏地域民族特色餐饮体系,以满足游客市场需求。积极推进拉萨市、林芝八一镇、日喀则市、山南泽当镇旅游中心地区特色餐饮一条街建设,形成规模效应。

提高饮食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规范社会餐饮的服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人员素质,促进社会餐饮提高服务质量。

(六)旅游购物

增强旅游商品研发创新能力。充分挖掘西藏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藏医药文化资源、传统民族工艺品和民间手工技艺,研制和开发具有西藏地域文化特色,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加快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拉萨唐卡、尼木藏香、墨竹工卡县甲玛陶器纪念品、泽当镇手工艺品、贡嘎县姐德秀氆氇、乃东县挂毯、拉孜县藏刀工艺品、仁布县玉工艺品、江孜县卡垫、谢通门县皮具、萨迦县面具、米林县藏药、昌都县唐卡与金银器艺术品等基地。

完善旅游商品销售服务体系提升拉萨八廓街,抓紧改造建设宇拓路、日喀则旅游购物街、林芝土特产品商业街、山南白日街旅游民俗文化街等街区,鼓励引导旅游中心城市的星级酒店、商业街区、车站、机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点。

推进发展藏医药文化体验购物游。围绕藏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积极推进发展藏医药文化体验与购物旅游。依托藏药生产企业,设立藏医药文化展示场所,提高展示水平,并提供藏医药购物、餐饮等服务,重点推进林芝米林县、山南桑日县等地发展藏药基地生态观光、藏药加工参观体验、藏药购物等,实现旅游惠民。

加大旅游商品扶持力度。推进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引导资金支持力度,扶持旅游商品经营户和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发展。制定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政策,逐步建立完善的旅游商品地理标志申报确认机制。

(七)文化娱乐

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鼓励拉萨、日喀则、八一镇、泽当镇等旅游重点城市及重点旅游景区大力发展旅游演艺文化产业,编排大中型特色文化演出活动,增强文化的互动性。对纳入西藏自治区和国家两级《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的旅游演出类项目,在行业政策、项目审批、信息服务、市场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丰富娱乐活动形式。引导拉萨旅游集散中心和林芝、日喀则等旅游集散中心发展综合娱乐配套设施,通过开辟夜间步行街、购物街、美食街、旅游文化演艺中心、形成娱乐集中地带和城市娱乐亮点。

丰富旅游文化内涵。鼓励传承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科学创新表现形式;鼓励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在城镇文化场所、旅游景区(点)开展健康文明的民族民间歌舞表演、民俗风情等活动。

检视“十二五”·展望“十三五”:——以《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旅游业发展规划》为例(上)(下),请点击进入。

(望天树景观规划设计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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