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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的保护性开发-巴里坤环境保护规划

[2015-03-24]

巴里坤环境保护规划

  旅游与环境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且依托于自然生态环境的生态旅游也已成为国际旅游热点,保护环境是旅游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巴里坤县旅游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旅游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环境基础,但巴里坤处于典型的温带大陆荒漠气候区,干旱少雨,区域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差,如在开发过程中对资源环境保护不利,将致使脆弱的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对巴里坤县旅游开发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旅游环境保护的依据、原则及目标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

  (二)原则

  1、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

  2、开发和保护兼顾原则;

  3、旅游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4、环境审计原则;

  5、居民参与原则;

  (三)旅游环境规划的目标

  旅游环境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旅游开发的可持续性,将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最小化,实现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1、实现旅游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

  巴里坤县的旅游资源开发涉及到生态环境的各个层面,从山地雪峰冰川、森林草原、湖泊、湿地草原到荒漠戈壁等,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开发利用,若缺乏科学管理与规划,发生负面影响并持续多年且极难恢复;而珍贵的历史文物遗存一旦破坏,将永远不复存在。旅游资源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甚至要根据巴里坤的特殊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保护要求,并充分落实。

  重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充分考虑经济技术条件,对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不可急功近利,要严格保护,留待后人使用,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实现旅游社会文化的可持续性

  文化的可持续性是指一个民族或人民能够保持和适应使他们区别于其他民族文化成份的能力。巴里坤县是新疆重点的民族风情旅游区,强大的旅游流将外界的文化、消费意识、生活方式等带入景区,必然会对原有的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甚至会造成当地文化不可逆转的扭曲和变形。对旅游人文环境实施保护,保护人类重要的民俗文化、语言文化,实现文化的可持续性是旅游环境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

  3、旅游经济的可持续性

  从旅游活动中所获取的经济收入,在不破坏其他可持续性条件下,能够足以抵消那些为满足游客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成本,能足以减轻因游客的到来而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这就是实现了旅游开发的经济性。

  4、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是指旅游地作为一个社区,在不影响其正常的功能和关系,不引起社会不和谐的基础上,对外部因素的包容能力的增强。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的要求,就要做到旅游项目的开发符合和有利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利用;旅游经济收益稳定增长,主要从旅游收入的增长反映,而不仅仅指游客数量的增长;游客对巴里坤县的自然、文化旅游吸引物的享受、了解与欣赏欲望得到极大满足,旅游经历鲜明而深刻;旅游地社会得到全面进步,居民各方面利益得到切实保证;民族自豪感与原住民族文化认同得到强调和发扬。

二、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现状

  (一)旅游环境保护的主要进展

  在可持续发展观的促动下,旅游开发逐渐将环境保护纳入了法定程序之中。巴里坤县大部分旅游景区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都经过了较详细的评价程序,内容涉及到对地貌景观、森林、草原、野生动物、土壤、冰川、水域、大气等的影响,以及对文物古迹、地质遗迹、民俗文化、人文环境等,也涉及到对旅游环境承载力和旅游环境容量的研究测算,并对不同景区制定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工程,针对具体的环境问题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工程,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旅游环境保护现状

  巴里坤是一个集高山、冰川、森林、草原、湖泊与湿地草原、荒漠戈壁构成的生物多样性为一体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径流汇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调节气候的生态功能。巴里坤冰川、山地阴坡针叶林森林草原系统是极其重要的水源地和水源涵养区,地表和地下水全靠高山冰川融雪补给及降水补给,其生态系统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将给巴里坤带来灾难性的恶果。目前山区天然林在减少,80%的草地严重退化,冰川退缩,巴里坤湿地草原严重萎缩,由原来的800km2现已萎缩至98 km2,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平均每年下降32cm,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恶化,珍贵药用野生植物数量锐减,野生植物破坏严重,生物资源总量明显下降,干旱、沙尘暴、洪水等自然灾害增加。

  目前,国家、自治区及巴里坤县政府在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已投入了大量资金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改善大气质量、退耕还林还草、古城遗迹保护与修复等工程项目;严禁滥砍森林、滥捕和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并将景区环境管理、景区内外旅游通道建设、厕所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之上,并下大力气逐步落实。

  全县已将30余处旅游资源列入各级保护,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地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在巴里坤县政府的重视下和环保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旅游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由于旅游活动是经济活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旅游开发者、旅游地乃至旅游者行为的初衷,加之巴里坤的全民环保意识仍旧相对落后于发达地区,使得旅游环境保护政策的具体贯彻和实施仍面临着巨大的困难。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旅游开发中仍遭受着不同程度的破坏。

  巴里坤县旅游资源开发的自然生态环境现状仍十分严峻,城区大气污染、水污染已经成为突出问题,城市生活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重;一些景区也已出现白色污染。而文物古迹因规模与数量大、交通不便、维修、保护费用不足,文物安全保障水平低等因素,使得古城部分文物古迹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遭到自然与人为破坏。另外,旅游业自身的不合理开发、低水平管理、建设性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对水源地的污染,对森林的砍伐,对草地的践踏,对野生动物的捕杀,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干扰等,另外旅游活动也对当地原生文化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因此,巴里坤县面临的旅游环境保护形势较为严峻,必须尽早采取相应的战略对策和具体措施,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在寻求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措施

  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需要保护的对象涉及大气、水体、土壤、植被、地质地貌景观、矿产、野生动物、文物古迹等,而对它们施加影响的主体一般是人、畜、车辆、建筑、道路以及各种生活垃圾和污水。不同地区不同影响应采取不同的措施。

  巴里坤县众多的旅游资源都非常珍稀,特别是地处干旱环境下的自然保护区内的珍稀特种动物与植物资源,地间景观的生物化石、矿产地、蚀余景观等遗迹,其自身价值非常珍稀,而且对周围环境的依赖性非常敏感;人文旅游资源以丝绸之路创造的灿烂辉煌的文明所遗留的城池、遗址、军事遗址、宗教建筑、楼阁等古文物,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要加倍珍惜与严格保护,坚决以“抢救第一、保护第一”为前提,从严管理、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对无线的、不断新生的现代社会旅游资源,要善于发现、深度挖掘、充分利用和综合开发。

  在旅游开发中,实施生态与文物分区保护战略,在面临严重退化威胁的重要生态与文物功能区和珍惜误中区,抢救性的建设一批特殊的生态与文物功能区,严格控制旅游开发的范围、强度、旅游方式、时间等,如大河唐城、东黑沟等;对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实施强制性的保护,如巴里坤湖、巴里坤草原等;开展生态良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生态旅游示范区,如兰州湾子、岳公台、怪石山等。

  在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指导下,开展以观赏和感受生态环境、普及生态知识、维护生态平衡为目的的绿色消费方式,坚持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是巴里坤县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形式和赢得市场的必然选择。

  (一)旅游自然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冰川、雪峰、河流、湖泊、瀑布、泉、水库、湿地和地下水等水体游览景观的检测和保护。

  城市污水排放直接或间接流入湖滨草原区,污染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巴里坤的旅游区普遍没有纳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将直接排放,导致对脆弱的旅游区环境造成直接的破坏;频繁的人为活动对冰川、河流、泉水、湿地等造成不可逆的影响等,都是巴里坤水资源污染的主要方面。

  因此,游憩应加强县城周边水源地的保护,对城市污水要集中排放和处理。各个景区要为游客提供方便的固体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和环保厕所,避免出现对水源地环境的污染。

  2、有效防止对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地貌景观的破坏。

  巴里坤县拥有优美的山地森林、草原、湖泊湿地草原、荒漠戈壁、以及众多的野生动植物等独特的生物与地貌景观,这些都是干旱地区生态脆弱区的珍稀的、非常有限的资源,一旦破坏很难修复。

  目前巴里坤县众多的草场由于受干旱少雨影响,以及严重的超载过牧,致使其退化严重。盆地农业灌区下部边缘由于截断水流、过度开垦、过度放牧等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不少地方已经出现土地盐渍化、沼泽地减少等现象,致使生态环境已经非常脆弱。因此,在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坚决制止乱挖、任意践踏草地、湿地和地貌景观,滥开滥采山石、滥砍林木,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等行为,杜绝向林区、草地恣意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等行为。

  3、根据不同旅游风景区的资源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包括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规划管理等措施,尤其像黑沟、水泉沟森林草原生态景区、怪石山、巴里坤湖湿地草原景区等“热点”,为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应科学的规划,测定器合理的资源容量,并对景区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日常性监督管理。

  4、防止采挖、破坏植物化石与矿物点,杜绝随意采集。

  尤其对三塘湖硅化木和牛圈湖玛瑙滩景区,加大力度进行环境保护,保护原生地貌景观。

  (二)人文环境保护措施

  1、文物古迹旅游资源保护

  (1)严格执行国家文物法,同时与保护规划的要求相符合。巴里坤县沿丝绸之路新北道分布有众多珍贵的文物古迹,特别是对巴里坤古城、庙宇、兰州湾子和东黑沟遗址与岩画、大河唐城、烽燧等,对这些罗列的各个文物古迹要编制科学保护规划,要进行抢救性的保护措施。

  (2)对于文物保护应该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于有较高文物价值、旅游价值的景观应予以复原保护,例如巴里坤古城墙、庙宇系列、兰州湾子遗址、大河唐城等,因资金等问题暂时难以开发的,应采取冻结保护方式。

  (3)严禁建设性破坏。在巴里坤古城城墙周边,对一些单位占用的古城文物景观空间应予以充分重视,明确文物保护范围,并要求限期搬迁仅靠古城墙的所有建筑设施,归文物保护部门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经营的文物古迹旅游区,必须在保护文物古迹玩好无损的前提下进行,与周边环境相互隔离,而且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文物古迹所在处的温度、湿度、风蚀都要满足保护文物古迹的要求,防止对文物古迹的污染和破坏。

  (4)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树立人人爱护文物古迹的社会风气,让游客爱护文物古迹,不能损坏,随意涂写;文物主管部门要对经营中的文物古迹进行定期检测,出现损坏要及时修复。

  2、旅游人文环境保护措施

  (1)巴里坤县旅游局应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强县创建活动和A级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申报活动,为国内外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人文环境。

  (2)旅游局、旅游景区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对当地的居民纪念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旅游意识、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实现全民参与的旅游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3)在全县居民群众中普及普通话,旅游涉外人员掌握一门外语。在主要旅游区、旅游饭店、餐厅、商店等公共场合设计中英文对照的指示牌,散发中英文对照的旅游宣传品,营造良好的旅游语言环境。

  (4)保护特有的少数民族文化,如哈萨克族的语言文化、歌舞艺术文化、婚俗文化、饮食文化、建筑文化及宗教文化等等,在重要的民俗文化旅游区内应坚持深度挖掘、真实展现原生态文化,尽量避免过分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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