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同性质的规划是项目前期不同阶段中实施意图的理性安排,也是对接政府相关部门的标准性文件。
总体规划,是具有约束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的宏观规划,具有最上层的指导价值,是项目开发思路、实施目标、商业意图的布局文件,具有确定项目方向、争取项目价值的战略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多为政府或土地一级开发者编制,在总体规划的安排下,约定地块的开发强度、风格特点等具体实施指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交给政府规划建设部门的建设性技术文件,从微观层面落实开发意图,并保障具体内容的科学合理。